一、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无事先明确约定,父母赠与其子或女

然而,如果在婚后续期阶段,有一方父母自愿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个人名下,那么这处不动产便应该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父母赠与一方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父母将房产赠予配偶中的任意一方,此时该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则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父母并未明确指定所赠予对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婚后所得的包括继承遗产、接受他人赠送等所有财物,均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其次,如父母在签订协议或书面文书上声明其所赠送之房屋仅归伴侣之中的单一当事人所有,并且产权证书上亦仅记录了受赠者的姓名,在此情况下,该房屋即为当事人私人拥有的物品,其他伴侣无权请求分割。
另外,如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尽管产权证书记录了其中一位子女的姓名,但此情形下,房屋应由双方按比例享有,具体份额取决于父母支付的对价。
当然,除上述规定之外,任何情况下均需看双方是否另行制定特殊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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